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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貴金屬币(章)的鑄造與發行(二)
發表時間:2013/5/6 10:09:39 點擊次數:2537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清朝覆亡,中國延續兩千餘年之封建君主專制制度亦告終結。1912年1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孫中山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民國政府将原江南造币廠接收為财政部管理,開始鑄行镌有孫中山先生側面肖像,面值分别為一圓、貳角、壹角之“中華民國開國紀念币”。後武昌造币廠亦鑄黎元洪像“中華民國開國紀念币”。
民國初年,中國市場銀圓流通狀況更趨混亂,既有墨西哥、日本等國銀币,又有清季所鑄各種龍洋,種類繁多,成色不一,加之市價時高時低,民衆受害非淺。1914年2月,民國政府着手改革币制,公布“國币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求整頓并統一銀币鑄行。規定以壹圓銀圓為本位币(即“國币”),分為壹元、半元、二角、一角四等币值。壹元重七錢二分,銀九銅一;半元重二錢六分,二角重一錢四分四厘,一角重七分二厘,均為銀七銅三,重量公差不逾千分之三等。并進一步規定凡在中國境内以國币授受者,無論何種款項,概不可拒絕。其後,為利于收兌各種龍洋改鑄新币,又将壹圓币成色改為八九。“币制條例”之頒行,令中國近代币制暫時在形式上達到統一。1914年12月,财政部天津造币總廠首鑄新版銀币,其正面镌袁世凱側面頭像及發行年号,背面镌嘉禾紋飾與币值,俗稱“袁頭币”,計有壹圓、中圓、貳角、壹角、五分共五等币值。因新币币型劃一,花樣全新,重量成色準确,易于識别,很快風行各地,在1914年至1921年間,曾多方鼓鑄,為數甚巨,并逐漸排斥各種外國銀币,成為其時中國流通銀币中最重要币種。
1927年,北伐戰争勝局基本奠定,北洋軍閥統治集團遭受沉重打擊,國民黨政府複都南京。因國民厭惡袁世凱窺國稱帝醜行,政府有關部門為順應民意,停鑄“袁頭币”,以民國元年版孫中山先生像開國紀念币舊模,略改英文币銘等,由南京、天津、浙江、四川等造币廠鼓鑄,暫為替代。後因國内政令漸趨統一,各省造币廠陸續停辦,銀币濫鑄現象獲得一定程度控制,整頓币制良機初步形成。财政部開始于上海籌建中央造币廠,并着手拟定新版銀本位币設計方案,委托奧地利、英國、美國、意大利、日本五國代刻孫像民國十八年(1929年)帆船圖案銀币币模,交杭州造币廠試鑄之。
在銀圓漸成近代中國本位貨币之同時,曾沿用數百年之銀兩制度影響依然存在。自清季而至民國前期,中國國際收支,有如關稅、監稅、償付外債本息等,因受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束縛,仍按銀兩折合,上海、漢口、天津等地仍然行用銀兩制度,國内大宗商業往來等亦以銀兩計算,從而形成兩、元并用之雙重币制。
此外,由于西方各國在19世紀末均已先後改行金本位币制,至1926年印度完全放棄銀本位币制後,中國遂成全球唯一以銀為币國家,各國藏銀大量湧入,嚴重幹擾中國社會經濟正常發展。清末以來,中國僅在因償還國際債務而用白銀折合金鎊方面,即已蒙受巨額“鎊虧”損失。民國前期,每年由于“鎊虧”所緻額外損失竟達1000萬規元以上。因而國内“廢兩改元”呼聲日甚一日。為解決中國經濟所面臨種種難題,國民黨政府于1929年聘甘末爾等十餘位美國财政專家來華,組成“中國财政設計委員會”,研究設計中國币制。1930年,該會提出“中國逐漸采用金本位币制草案”(簡稱“甘末爾計劃”)。次年,國民黨政府拟用此法,向美國費城造币廠定制金本位币币模,計有一圓、半圓、貳毫、壹毫、半毫、貳仙六等币值。其中半毫、貳仙為鎳質,餘者皆為銀币。1932年,由新竣工之上海中央造币廠試鑄,但因“甘末爾計劃”不合中國國情,遭到社會各界強烈反對,終未施行。
1933年3月,在幾經反複,長期論争之後,國民黨政府正式下令施行“廢兩改元”。規定“所有征收稅款,自用銀兩交納者,一律改用銀本位币,或舊有一元銀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交納;自用關金交納,照舊交納關金,但須以銀本位币,或舊有一元銀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折合。各關一切開支,亦均收用銀币”。此舉之實施,先由其時中國金融中心上海開始,1933年4月6日起通令全國執行。至此,銀兩貨币制度終告消亡,銀本位币制得以确立。同年,上海中央造币廠根據“銀本位币鑄造條例草案”規定,開鑄币值為壹圓之新版銀本位币。其币面镌孫中山側面像及紀年,背面镌中國雙桅帆船圖案、币值。中國民間習稱此币為“船洋”,曾大量發行流通。
1933年至1934年間,美國為操縱國際白銀市場,轉嫁國内經濟危機,争奪對使用銀本位币制國家,尤其是中國之貨币控制權,減輕銀價下跌對國内銀礦主壓力等,實行包括“銀購入法”、“購銀法案”、“白銀國有令”等在内之一系列白銀管理政策,采取禁止白銀出口及将白銀收歸國有等措施,令世界銀價暴漲,導緻中國白銀大量外流。僅1934年7月至10月中旬,白銀流出即達2億元以上。“國内通貨緊縮之現象至為顯著,因之工商凋敝,百業不振……,國際收支大蒙不利,國民經濟日就萎敗,種種不良狀況紛然并起。……當時不采有效措施,則國内現銀存底,必有外流罄盡之慮,……”币制改革刻不容緩。為此,國民黨政府先于1934年10月頒布“白銀出口增稅寶施令”,又于1935年11月決定“自本月4日宣布以中央、中國、交通三行所發鈔券為國家法币,所有完糧納稅及一切公私款項之收付,概以法币為限”(注:次年中國農民銀行券亦成法币之―種)。至此,舊有銀本位制度被不兌現紙币流通制度所替代,白銀在法律上已不再作為流通貨币,銀币、廠條、生銀、銀錠、銀塊及其他銀類開始退出中國貨币流通領域。
在法币政策實施期間,美國政府多次幹預,要求中國擴大白銀用途,在美國鑄造新版銀圓,并增加中國貨币準備金中之白銀比重,放寬工藝用銀限制。1936年,國民黨政府被迫同意在美國象征性鑄造銀圓五百萬元,即孫像民國二十五年帆船圖案銀币與孫像民國二十五年古布圖案銀币,其由舊金山造币廠鑄造,币值分為壹圓、中圓兩等。運抵中國後未經行用。次年,複鑄孫像民國二十六年古布圖案銀币,傳此币在運往中國途中,适逢抗日戰争爆發,海口阻塞,運至香港後,不得不折返美國銷毀,僅存少量樣币。
抗日戰争勝利後,國民黨政權違背人民意願發動内戰,不僅在軍事上連遭失利,且國統區通貨膨脹亦空前嚴重,金圓券币值暴跌,經濟崩潰迫在眉睫,1949年6月25日,國民黨政府規定銀圓一元等于金元券五億元,黑市比價更高達25億元,許多地區出現拒用金圓券風潮。7月1日,國民黨行政院通過《銀圓及銀圓兌換券發行辦法》,規定:“貨币單位定名為銀圓,淨重26.6971克,成色88%,含純銀23.493448克;銀圓及輔币由中央造币廠鑄造,中央銀行發行,同時以十足準備發行銀圓券,準備之中60%為黃金、白銀及外彙,銀圓不足時兌換黃金,銀圓、銀圓券等不得僞造、變造,違者依妨疑國币懲治條例治罪”。企圖通過恢複銀本位制,挽救千瘡百孔,陷于癱瘓之國統區經濟。雲南、貴州、四川、新疆、甘肅、綏遠等省後開始鑄造銀圓,但終究大勢已去,國民黨政府政治、經濟、軍事諸方面之頹敗,已非改革币制可以挽救。
民國初年,中國市場銀圓流通狀況更趨混亂,既有墨西哥、日本等國銀币,又有清季所鑄各種龍洋,種類繁多,成色不一,加之市價時高時低,民衆受害非淺。1914年2月,民國政府着手改革币制,公布“國币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求整頓并統一銀币鑄行。規定以壹圓銀圓為本位币(即“國币”),分為壹元、半元、二角、一角四等币值。壹元重七錢二分,銀九銅一;半元重二錢六分,二角重一錢四分四厘,一角重七分二厘,均為銀七銅三,重量公差不逾千分之三等。并進一步規定凡在中國境内以國币授受者,無論何種款項,概不可拒絕。其後,為利于收兌各種龍洋改鑄新币,又将壹圓币成色改為八九。“币制條例”之頒行,令中國近代币制暫時在形式上達到統一。1914年12月,财政部天津造币總廠首鑄新版銀币,其正面镌袁世凱側面頭像及發行年号,背面镌嘉禾紋飾與币值,俗稱“袁頭币”,計有壹圓、中圓、貳角、壹角、五分共五等币值。因新币币型劃一,花樣全新,重量成色準确,易于識别,很快風行各地,在1914年至1921年間,曾多方鼓鑄,為數甚巨,并逐漸排斥各種外國銀币,成為其時中國流通銀币中最重要币種。
1927年,北伐戰争勝局基本奠定,北洋軍閥統治集團遭受沉重打擊,國民黨政府複都南京。因國民厭惡袁世凱窺國稱帝醜行,政府有關部門為順應民意,停鑄“袁頭币”,以民國元年版孫中山先生像開國紀念币舊模,略改英文币銘等,由南京、天津、浙江、四川等造币廠鼓鑄,暫為替代。後因國内政令漸趨統一,各省造币廠陸續停辦,銀币濫鑄現象獲得一定程度控制,整頓币制良機初步形成。财政部開始于上海籌建中央造币廠,并着手拟定新版銀本位币設計方案,委托奧地利、英國、美國、意大利、日本五國代刻孫像民國十八年(1929年)帆船圖案銀币币模,交杭州造币廠試鑄之。
在銀圓漸成近代中國本位貨币之同時,曾沿用數百年之銀兩制度影響依然存在。自清季而至民國前期,中國國際收支,有如關稅、監稅、償付外債本息等,因受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束縛,仍按銀兩折合,上海、漢口、天津等地仍然行用銀兩制度,國内大宗商業往來等亦以銀兩計算,從而形成兩、元并用之雙重币制。
此外,由于西方各國在19世紀末均已先後改行金本位币制,至1926年印度完全放棄銀本位币制後,中國遂成全球唯一以銀為币國家,各國藏銀大量湧入,嚴重幹擾中國社會經濟正常發展。清末以來,中國僅在因償還國際債務而用白銀折合金鎊方面,即已蒙受巨額“鎊虧”損失。民國前期,每年由于“鎊虧”所緻額外損失竟達1000萬規元以上。因而國内“廢兩改元”呼聲日甚一日。為解決中國經濟所面臨種種難題,國民黨政府于1929年聘甘末爾等十餘位美國财政專家來華,組成“中國财政設計委員會”,研究設計中國币制。1930年,該會提出“中國逐漸采用金本位币制草案”(簡稱“甘末爾計劃”)。次年,國民黨政府拟用此法,向美國費城造币廠定制金本位币币模,計有一圓、半圓、貳毫、壹毫、半毫、貳仙六等币值。其中半毫、貳仙為鎳質,餘者皆為銀币。1932年,由新竣工之上海中央造币廠試鑄,但因“甘末爾計劃”不合中國國情,遭到社會各界強烈反對,終未施行。
1933年3月,在幾經反複,長期論争之後,國民黨政府正式下令施行“廢兩改元”。規定“所有征收稅款,自用銀兩交納者,一律改用銀本位币,或舊有一元銀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交納;自用關金交納,照舊交納關金,但須以銀本位币,或舊有一元銀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折合。各關一切開支,亦均收用銀币”。此舉之實施,先由其時中國金融中心上海開始,1933年4月6日起通令全國執行。至此,銀兩貨币制度終告消亡,銀本位币制得以确立。同年,上海中央造币廠根據“銀本位币鑄造條例草案”規定,開鑄币值為壹圓之新版銀本位币。其币面镌孫中山側面像及紀年,背面镌中國雙桅帆船圖案、币值。中國民間習稱此币為“船洋”,曾大量發行流通。
1933年至1934年間,美國為操縱國際白銀市場,轉嫁國内經濟危機,争奪對使用銀本位币制國家,尤其是中國之貨币控制權,減輕銀價下跌對國内銀礦主壓力等,實行包括“銀購入法”、“購銀法案”、“白銀國有令”等在内之一系列白銀管理政策,采取禁止白銀出口及将白銀收歸國有等措施,令世界銀價暴漲,導緻中國白銀大量外流。僅1934年7月至10月中旬,白銀流出即達2億元以上。“國内通貨緊縮之現象至為顯著,因之工商凋敝,百業不振……,國際收支大蒙不利,國民經濟日就萎敗,種種不良狀況紛然并起。……當時不采有效措施,則國内現銀存底,必有外流罄盡之慮,……”币制改革刻不容緩。為此,國民黨政府先于1934年10月頒布“白銀出口增稅寶施令”,又于1935年11月決定“自本月4日宣布以中央、中國、交通三行所發鈔券為國家法币,所有完糧納稅及一切公私款項之收付,概以法币為限”(注:次年中國農民銀行券亦成法币之―種)。至此,舊有銀本位制度被不兌現紙币流通制度所替代,白銀在法律上已不再作為流通貨币,銀币、廠條、生銀、銀錠、銀塊及其他銀類開始退出中國貨币流通領域。
在法币政策實施期間,美國政府多次幹預,要求中國擴大白銀用途,在美國鑄造新版銀圓,并增加中國貨币準備金中之白銀比重,放寬工藝用銀限制。1936年,國民黨政府被迫同意在美國象征性鑄造銀圓五百萬元,即孫像民國二十五年帆船圖案銀币與孫像民國二十五年古布圖案銀币,其由舊金山造币廠鑄造,币值分為壹圓、中圓兩等。運抵中國後未經行用。次年,複鑄孫像民國二十六年古布圖案銀币,傳此币在運往中國途中,适逢抗日戰争爆發,海口阻塞,運至香港後,不得不折返美國銷毀,僅存少量樣币。
抗日戰争勝利後,國民黨政權違背人民意願發動内戰,不僅在軍事上連遭失利,且國統區通貨膨脹亦空前嚴重,金圓券币值暴跌,經濟崩潰迫在眉睫,1949年6月25日,國民黨政府規定銀圓一元等于金元券五億元,黑市比價更高達25億元,許多地區出現拒用金圓券風潮。7月1日,國民黨行政院通過《銀圓及銀圓兌換券發行辦法》,規定:“貨币單位定名為銀圓,淨重26.6971克,成色88%,含純銀23.493448克;銀圓及輔币由中央造币廠鑄造,中央銀行發行,同時以十足準備發行銀圓券,準備之中60%為黃金、白銀及外彙,銀圓不足時兌換黃金,銀圓、銀圓券等不得僞造、變造,違者依妨疑國币懲治條例治罪”。企圖通過恢複銀本位制,挽救千瘡百孔,陷于癱瘓之國統區經濟。雲南、貴州、四川、新疆、甘肅、綏遠等省後開始鑄造銀圓,但終究大勢已去,國民黨政府政治、經濟、軍事諸方面之頹敗,已非改革币制可以挽救。